前陣子看到報紙體育版,看到高爾夫球曾雅妮、網球盧建勳甚至美國大聯盟郭泓志等的精彩表現在國際體壇間發光發熱,這件事情証明只要訓練方法正確,再加上持續不斷的努力,終究一定會有所成績。這些殊榮,國內媒體及社會對於他們傑出的表現,都以《台灣之光》或是《新台灣之光》的封號來報導。這樣的頭銜,我不是很喜歡,因為冠上這麼大的帽子,表示我們心胸及視野還是很狹小,而且是虛榮心作祟。

什麼是台灣之光?定義是什麼?為什麼像鈴木一朗在大聯盟屢創佳績,在日本並沒有封他為《日本之光》?姚明在NBA大放異彩的表現,在大陸也沒有封他為《中國之光》?甚至美國前總統卡特致力於全球和平而努力,他的成就在美國也沒有封他們為《美國之光》?到底我們跟其他國家公民的成熟度差距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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